8月31日晚间,证监会在其官网上发布《证监会 财政部 国资委 银监会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
针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回购股份等三个方面出具了十三条具体意见。
具体的十三条意见包括: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核流程;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具备分红条件的,鼓励实施中期分红;降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本,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等方面。
这一系列新的指导思路出台,将给资本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国企并购迎来金融强力支持
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微博)对此指出:“制度建设重于拉抬指数,稳定经济重于单纯救市,落实改革重于基建托底。”
与此同时,并购重组确实越来越频繁,国企参与度越来越高。
2015年并购重组活动更加频繁,1-7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金额12685亿元,为去年全年的87.5%,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交易金额占比为19.7%,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体交易金额占比37.7%、在重大重组交易中金额占比高达62.1%。
在厦门玖盈投资总经理赵志刚看来,这是对国企改革的实际推动,他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首先对并购重组的支持力度空前,众所周知,国企原来的老大难问题就是审批繁琐,四部委同时强调简化审批,优化审核,实属难得。同时,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金融力度的支持更是从资金上加强了力度。”
通知中表示,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推出上市公司定向可转债。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并按规定向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支持,探索融资新模式。推动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实行综合授信。通过并购贷款、境内外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实行跨国并购。
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吸引投资者价值投资
通知中要求,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还要求,完善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税收政策,降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本,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
2013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2.4%,现金分红比例为34.5%;2014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3.2%,现金分红比例为33.51%。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上市商业银行是现金分红的重要力量,以2014年为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红占现金分红总金额的76.9%,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分红占总金额的比重达48.4%。
通知还要求,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时,鼓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有能力的,可以在资金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赵志强对此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道:“分红能够吸引投资者价值投资,长期持有股份。回购则能够在提振股价的同时,提升公司实际价值。这都是为国企改革做铺垫,对于已经具备投资价值的50、300指数的不少成份股等于变相打响发令枪,对于少数还有调整空间的成分股等于踢上一脚。有了金融作为后盾,预计回购的主力将会是国企。”
他还补充道:“通过回购、分红,也使得国企上市公司的存量资金与市场上各类投资者的资金实现良性互动,突破既有的主要通过二级市场发新股、套现等负面观感做法的束缚,实现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