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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医院病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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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1.00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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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总量: 100 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上海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06-1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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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说明
 网售医院病假条开单客服+微信【dk8-88】  QQ:1152827965我们从社保部门了解到,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即可,从2015年11月17日
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为2020元,即支付2020元的百分之八十1616元即可。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且这个医疗期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

  劳动者可以享受到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但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另外,病假工资也和工龄有关系。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如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网售医院病假条开单客服+微信【dk8-88】  QQ:115282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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